談醫療新聞的廣告化
對於常常猶豫要戴眼鏡跟隱型眼鏡的我來說,近視雷射手術一直是一個很令人心動的矯正方式,不過最近權威蔡瑞芳醫師停刀呼籲,不只讓人重新思考這種「可以選擇避開」的醫療風險,更在醫界掀起不小的波瀾。
決定以「近視雷射手術」做為醫療新聞廣告化的例子,最主要的不只是因為其報導呈現方式不免涉入廣告化的嫌疑,更發人深省的是,像這種可以說是「不必然必要」的治療,自費的手術,是否暗藏了所謂的「商機」?又如近來越來越夯的皮膚科、美容美白等等,不也是病患有需要,才發展成的醫療行為嗎?說起來,本著使用者付費;如果醫學變成一種商品,其實也無可厚非(!?)資本主義做為這個時代的後盾,在醫療體制裡,到底要怎麼去看「近視雷射手術」的正當性或者不正當性,我想是在閱聽這些影音及電子新聞的另一種弦外之音。
不過,首先,還是先來看此類新聞廣告化的程度到底有多少?
(一)嚴重廣告化
撇開直接的置入性行銷(直接以新聞稿為某一眼科宣傳)不說,我覺得簡單來說,早期的新聞,難逃廣告化的嫌疑。
台灣的近視雷射手術是近十到二十年的事,由於是「新療法」,所以難逃新療法的常規:引述醫師的話來介紹;藉由成功的名人來宣傳。並且,無論是因為失敗率低,或是手術失敗者相對弱勢的媒體近用權力,總之,稀少的負面報導助長了手術的神話。
最廣告化的新聞莫過於這一則:
2003-07-25/經濟日報/12版/醫藥保健/護眼專欄
【雷射屈光矯正手術 解決近視族困擾】
浪漫的結婚季節又來臨,準備要當個美艷亮麗新娘的小芬,試穿一件又一件的白紗禮服,推了推鼻樑上的眼鏡,看著穿衣鏡子裡的自己一點也浪漫不起來。近視度數將近700度、眼睛乾澀沒有辦法戴隱形眼鏡的小芬,擔心結婚當天拿下眼鏡,踏出的每一步都要戰戰兢兢。
近視的困擾,不只是小芬才有,像演藝圈的明星級美女吳辰君、張本瑜、唐林也因近視的束縛造成工作上許多的不便,但在動了雷射屈光矯正手術後,戴隱形眼鏡上妝、熬夜演戲造成種種不適的問題,都一掃而光。
佳醫眼科醫療團隊總監黃峰霖醫師解釋近年來備受矚目的「雷射屈光手術」,他說,近視、遠視及散光都稱為「屈光異常」,是因為眼睛最前面的角膜弧度、水晶體度數和眼軸長度配合不良,導致光線無法聚焦在視網膜上而使視力變差,就像照相機焦距不對會照出模糊影像一樣。而利用雷射矯正視力的手術又稱為準分子雷射手術,是一種超紫外光雷射,能非常精確的移除定量的角膜組織,改變角膜弧度,使光線聚焦在視網膜上,讓視力回復清晰。
第一段簡直就是廣告的開頭,很像在是電視廣告,只差沒有影音,接下來,第二段提供名人成功的案例,第三段醫生才跳出來說話,給予權威解釋。而我沒有引述的後兩段,分別說的是什麼樣的病人會動手術,及提到並不是所有病患都適合這樣的手術。但是,這篇報導只蜻蜓點水地帶過:
但雷射手術並不是人人適合。黃醫師表示,目前科技日新月異,準分子雷射手術由傳統的大光斑掃描,演進成小光斑結合前導波掃描,醫師透過這些精密的檢查,可以整體評估病患的眼睛狀況,再配合個案需求量身定做最合適的掃描方式。但是手術仍有條件跟限制,一項安全的近視雷射手術,術前檢查尤其重要,透過角膜斷層掃描、前導波技術,事先過濾不宜雷射的病患,才是達到高成功手術機率,與低併發症風險的根本方法。
對我來說,最扯的是新聞最後竟然出現了這樣的資訊:
如有問題請洽佳醫眼科0800033698
由於這篇報導是在資料庫搜尋的,我相信應該是報導而不是似新聞的「廣告」,但文末這大剌剌地寫明電話,分明就是在打廣告,也不禁讓人懷疑,到底「醫藥保健」這種版面,是不是就擺明了是廣告版,與一些常見的副刊、生活版裡面的資訊無異?我想是要先瞭解這類版面的常規,再來說新聞是否廣告化吧?
同在經濟日報裡,2003-08-01/經濟日報/12版/醫藥保健的《【愛你眼睛健康專題報導系列17】》前導波近視矯正手術 讓您眼光更犀利 報導也有一樣的毛病。新聞一樣從一個故事寫起:「不少熱衷打小白球的企業人士,若是本身有近視,總是希望在近視雷射手術後,揮捍後可以看清楚小白球攻上果嶺草皮的成績」這篇報導是在宣傳當時又更進步的「前導波近視手術」相較於傳統近視雷射手術更優質的部分,而消息來源為大學眼科總院長林丕容。如果瞭解眼科的讀者應該會發現,大學眼科一直就是以操刀「近視雷射手術」著名的醫療機構。而記者搬出了院長,現身說法,提供一種「更先進」的技術,事實上,是不是也隱含了,只有「大學眼科」才有最先進的設備,而可能「無預期地」幫他們打了廣告?
特別值得注意的是,這類早期的新聞,常常都出現在醫療保健版的「專欄」,看似合理,但是不是也剛好創造了一個空間讓這種新知,更能展現廣告的聚焦性。
(二)平衡報導
當然成功的例子並不是每天都有,揭露手術失敗的報導也是記者的職責。這種失敗的例子也成為其他患者的借鏡,呈現手術病患不可避免的風險。也作為平衡其他頌揚手術成效報導的手段。
在2003-08-08/聯合報/A6版/生活版裡的【可憐靈魂之窗近視雷射 未查出青光眼…失明】這則報導,就揭發了某些醫師,「為了削價競爭、降低成本,使用別家醫院淘汰的舊機器,或重複使用開刀耗材,甚至未經過詳細術前檢查,就為病人動手術,造成病人嚴重的後遺症。」的事實。
特別的是,礙於讀者以及記者對於相關知識的陌生,受訪者亦是眼科醫師。不過本來一面倒的醫療知識,從另外兩位醫師的評論裡有了不同的答案,做為另外一種平衡報導。
如下:
台北榮民總醫院眼科部視網膜科主任李鳳利說,任何手術都有風險,如果近視可用其他方法矯正,例如戴眼鏡或隱形眼鏡,他就會建議病人再考慮是否真要開刀。
三軍總醫院一般眼科主任呂大文也表示,對於上門要求動雷射手術的病人,部分醫學中心眼科通常持保留態度,除非病人從事運動員、空服員、模特兒等行業,或有特殊任務需要,不方便戴眼鏡,才考慮為病人開刀。
當然,報導不同的意見是重要的,只是,我擔心這裡是否稍稍隱含了,如果對於手術有疑慮的民眾,可能可以優先找上這兩位醫師?
結論
這樣說起來,感覺醫界的意見經過了媒介傳遞出來,簡直就到了一種動輒得咎的窘境了。不過,如果不拿出頭銜,端出title,媒體又如何取信於閱聽人,接受公評呢?
我自己是認為,病患對於哪位醫生是名醫或者哪位不是,手術評估要交由哪些單位進行,本來資訊就是十分受限的。但人命往往只有一條,手術的風險難以全由媒體概括承受。對於閱聽眾來說,我覺得只能多方閱讀,吸收不同資訊,並且找自己仰賴的醫生諮詢。
至於新聞寫作,如果能在同一版面上進行配稿,比方說,今天做「雷射手術」的專題,但旁邊同樣配有一篇反方的意見或案例;或者,反之亦然。這樣應該可以更保障讀者的權益,也能讓患者不會只抱著「美好」的想像,這樣才最有利患者,而不會只讓「雷射手術」成為不肖業者的商機。
最後,我想引2012-02-26/聯合晚報/A2版/話題裡【近視別短視…刀下請三思】的報導作結:
蔡瑞芳的封刀消息曝光後,不少患者都陸續反映,手術過後飽受夜晚不能開車、嚴重乾眼等後遺症,似乎跟術前預期的完全不一樣;先撇開可能的併發症風險不談,不少患者並沒有感受到拋開厚重眼鏡的優點。
雷射近視手術在國內開放十多年,在國外也有不少長期併發症的論點出現,如果能藉著此次議題浮現,好好討論、對患者進行相關研究、調查,不正也是患者之福嗎?
文中提到,「不少患者陸續反映」,代表這樣的問題早已存在,但為何少有這樣的揭露,我想也是媒體需要去思考的。但,最終,我想名醫揭露事實,引發醫界之爭,媒體除了抓住兩方的衝突點外,應該也要本著服務讀者,不僅要寫能「賺」的、迎合患者或醫師心理的新聞,而要寫能夠讓人們「瞭解實情」的新聞。